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提升民办高校举办人管理能力和水平,2月20日-24日,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河南大学、厦门大学承办的河南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首期培训暨民办高校举办人培训班在厦门举行。
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尹洪斌、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董玉民、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民办教育处)、河南大学和厦门大学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相关活动。来自全省49所民办高校的近百名举办人及举办人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河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谭贞在致辞中表示,首先感谢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给予河南大学的支持和信任,感谢厦门大学对此次培训工作的鼎力支持。她指出,河南大学和厦门大学承办此次培训班拉开了河南省民办教育管理者培训的序幕。我们既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实践,在学习研讨中多交流多分享。又要铭记情谊、常来常往。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促进全省民办教育业界人士的感情交流,共同为民办教育发展出谋划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
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尹洪斌在讲话中指出,这期培训班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面向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开展全员轮训的首期培训,率先把民办高校举办人召集起来进行专题培训,这充分体现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推动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对提升民办高校规范办学水平和质量的迫切愿望。组织举办这次培训班是民办教育服务国家和全省重要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推动民办高校科学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提升民办高校治理能力和法治水平的需要,是提升政治教育家办学治校水平和站位的需要。希望参训人员要充分利用本次培训的机会,加强交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做到善于学思践悟,学以致用,并就端正态度、联系实际、遵守规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培训班邀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雪、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处长翟刚学和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别敦荣、法学院教授朱泉鹰、管理学院教授傅小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原宗丽等,分别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新时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政策和战略、民办高校管理者思维、理念和法律风险防控等内容做了精彩的报告。
培训班内容丰富、信息量大、观点新颖,政策法规处(民办教育处)全体人员全程参与,民办高校负责同志认真学习,展示了河南省民办高校良好的对外形象。大家普遍认为培训班规格较高、安排较好、举办及时、受益匪浅,同时对承办单位的精心组织与周到服务给予高度评价。